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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6年江苏大改驾招飞体检的通知

来源: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016-2-26 17:25:16

关于2016年江苏“大改驾”招飞体检的通知
 各位考生:

我院2016年“大改驾”招飞江苏站体检即将开始,请有志愿参加我校大改驾招飞的同学,请按照以下要求参加体检!

1.初检时间:2016年3月9日10:30 

   地    地点:南京市白下区马路街1号解放军第四五四医院健康管理中心。 

2.正式体检时间:2016年3月10日

   地点:地点:南京市白下区马路街1号解放军第四五四医院健康管理中心。

   备注:初检合格者方能参加正式体检!

3.所需证件:本人身份证(原件),学生证(原件),近期免冠一寸彩照、四六级证书原件。

4.联系人:张老师 15884273132

 


我校2016年招收“大改驾”实施办法

一、招收对象 

1.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(限二本及以上)二、三年级男性学生,年龄不超过23周岁,理工类专业,通过大学英语四级。 

2.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及以前大学本科以上男性毕业生,年龄不超过24周岁,通过大学英语四级。。 

二.招收条件 

1.政治条件: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祖国,品德优秀,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,符合《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》相关要求。 

2.身体条件:身高168厘米以上,身体符合《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》(民航发【2007】37号)要求。考生前期可按照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》(附件1)进行自我检查后再报考。 

3.心理品质条件:参加民航局民用航空医学中心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,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。 

4.学历及文化条件:须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或本科毕业生,在校学习成绩优良,英语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,达到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。大二、大三学生须大学理工类专业。 

三.学籍管理和执照培训管理 

1.大二、大三学生按教育部教学[1993]1号文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﹝2015﹞409号文件规定,转学至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,并按在校大学生进行管理。毕业时取得商用驾驶执照附加多发仪表等级证书,由我院负责颁发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,并按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。在校停飞学生,可改学我院其他地面专业,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,自主择业。 

2.2016年及以前大学毕业生在我院参加飞行理论学习和飞行训练,结业时取得商用驾驶执照附加多发仪表等级证书。 

3.所有大改驾学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,同学院或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,大四学生须与公司签定大学生就业协议。 

四.培训费用 

用人单位(签约航空公司或飞行学院)承担学生所需培训费用。学生培训结束,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。 

五.就业及待遇 

1、凡顺利完成飞行学业者,将成为各航空公司的飞行员或学院的飞行教师。 

2、飞行员作为民航运输、教学的重要生产力,将享受其所在单位规定的福利待遇。 


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 

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报考: 

1.男生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7厘米; 

2.体质指数<18.5或>24。体质指数(BMI)=体重(kg)/[身高(m)*身高(m)]; 

3.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; 

4.明显的“O”型或“X”型腿; 

5.久治不愈的皮肤病,如头癣、湿疹、牛皮癣、慢性荨麻疹等; 

6.慢性肠胃道疾病; 

7.肝炎或肝脾肿大,HbsAg阳性; 

8.肾炎或血尿,蛋白尿; 

9.精神病家族史,癫痫病史; 

10.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; 

11.晕车、晕船; 

12.口吃; 

13.耳朵流过脓,听力差,经常耳鸣; 

14.裸眼远视力低于0.3(C字表)或者矫正视力低于1.0或者屈光度超过300度;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;色盲、色弱。

15.肺结核; 

16.较重的砂眼或倒睫; 

17.本人或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。 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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